有「新生公園」及「行動巨蛋」(大佳河濱公園園區內)兩個場地的節目可以申請!
一、緣起:
臺北市政府主辦「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」(以下簡稱「花博會」),是臺灣空前的世界級博覽會活動,預估吸引八百萬國內外遊客參觀人次。為使民眾及國際觀光客在參與博覽會時,有更多機會親身體驗自然及文明間微妙的和諧共生關係,臺北市政府將活動展場結合藝文表演活動、園藝、科技等,讓每位參觀的遊客都可以欣賞到最完美的一場花藝饗宴。花博會活動位於圓山公園區、美術公園區、新生公園區及大佳河濱公園,將成為融合自然、生活、人文、藝術的最佳舞台。
二、花博基本資訊:
1.開放時間:每日9:00~21:30(實際開園、閉園時間將以官方網站公告為主)
2.票價:300元
3.遊園方式:一票到底,所有演出均可免費欣賞。
「新生公園」
1. 展演期間:2010年11月6日至2011年4月25日
2. 展演場所:新生公園(新生公園園區內)
3. 節目長度:每場演出30分鐘
4. 演出時間:每日於11:00、14:00、16:00三場演出,
實際演出時間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。
5. 演出檔期:團隊實際演出場次、檔期,將由主辦單位依演出主題,與入選團隊協商後安排。
6. 演出內容:適合走動式戶外演出特色之團體,並可配合地景進行創意演出。
7. 場地規格:白天演出,不搭設舞台之開放式戶外場地,於園區休憩角落、遊園道路或民眾觀賞路徑進行(花叢內不得使用),並需自理音響設備(請詳填申請表格內之設備規劃)。
「行動巨蛋」
1. 展演期間:2010年11月6日至2011年4月25日
2. 展演場所:行動巨蛋(大佳河濱公園園區內)
3. 節目長度:每場演出40分鐘
4. 觀眾席次:1200~1500名
5. 演出時間:每日於14:00、19:00二場演出,實際演出時間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。
6. 演出檔期:團隊實際演出場次與檔期,將由主辦單位依演出主題,與入選團隊協商後安排。
7. 演出內容:演出形式不拘,內容以適合闔家觀賞、歡樂炫目,鼓吹綠色生活並能展現台灣表演藝術能量與創意為主。
8. 場地規格:為帳篷式展演空間,趨近劇場式的鏡框式演出形式,內部採無樑柱阻礙以及挑高設計;帳篷長約100M,寬約30M,高約16M;舞台尺寸:寬約16 M,深約10 M,高約1.2-1.5 M;內含基本音響燈光設備及觀眾席。
9. 拆裝台時間:需配合園區開放時間,於每日閉園後、開園前進行拆、裝台工作。
四、參加資格:
1. 於國內登記立案之團體。
2. 具公開表演或策劃製作能力之團體或個人(年滿18歲以上)
五、演出經費:
「新生公園」
通過評審之團隊或個人,單場補助新台幣兩千元至八千元整(含稅),實際金額依演出複
雜度由評審委員會決定。
「行動巨蛋」
通過評審之團隊或個人,單場補助新台幣一至五萬元整(含稅),實際金額依演出複雜度由評審委員會決定。
六、評審方式:
本案將組成評審委員會,依藝術性、娛樂性、互動性、原創性等整體表現,演出執行能
力及場地適合度進行評審。
七、公佈時間:
「新生公園」
2009年12月10日(四),將於活動網站上公告(
www.paap.org.tw/2010taipeiexpo),並通知
入選團隊。
「行動巨蛋」
2009年12月8日(二),將於活動網站上公告(
www.paap.org.tw/2010taipeiexpo),並通知
入選團隊。
九、注意事項:
1. 演出型式與內容不拘,但不得為政黨、政治或宗教宣傳。
2. 演出日期:待甄選結果公佈之後,視演出場地安排,雙方共同商議決定之。
3. 同一申請單位或個人可提出多個演出計畫,數量不限。
4. 入選團隊須與主辦單位簽訂合約,確保雙方合作事宜。
5. 申請資料相關文件(含附件)恕不退還,請自行備份影印留存,且須確認演出內容之媒
材,須徵得合法使用著作權。
6. 入選團隊須提供節目相關之中英文資料,供花博相關文宣使用。
十、甄選報名程序
1. 申辦單位應檢具申請表格乙式十五份及附件兩份,於收件期間內郵寄至台北市106大安區光復南路420巷26之1號3樓, 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 收,並請在信封上註明「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常態演出(新生公園)表演團隊甄選」。
2. 截止收件日:即日起至2009年11月19日(四) 為止,以郵戳為憑。
3. 申請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:
(1) 申請表格(如附件)15份
(2) 團體申請者請附立案證明文件影印本;個人申請者請附身分證影本乙份。
(3) 附件:(非必需資料)
a.演出照片電子檔,至少三張
b.演出光碟(以DVD/VCD格式為主)
十一、聯絡方式
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
電 話:02-2707-1336 傳 真:02-2707-1386
地 址:106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420巷26之1號3樓
聯絡人:袁梅芬 信箱:meifen@paap.org.tw
聯絡人:王薇茵 信箱:oliviawang@paap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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